0
| 本文作者:仁化水灾新闻网 | 2026-06-12 02:25:17 |
今天(3月18日),马丰胜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政协原党组成员、获刑年副主席马丰胜受贿一案,马丰胜西宁消防新闻网对被告人马丰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获刑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马丰胜马丰胜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获刑年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马丰胜被告人马丰胜利用担任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委副书记、获刑年县长,马丰胜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副专员,获刑年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马丰胜西宁消防新闻网局长,获刑年青海省政协党组成员、马丰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获刑年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马丰胜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扶贫资金拨付、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56万余元。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丰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扶贫资金拨付、扶贫相关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丰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丰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监制/李浙 主编/张志达
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 马姗
编辑/秦静
仁化水灾新闻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详情见转载须知。
文章点评: